第十一章 当权民一体【权民一体论-王力雄】

本章提要:递进自组织让权力从统治回归沟通,实现逐层提炼理性的“递进自治—递进联邦”。】

1. 权力回归沟通

递进自组织既是向量求和的结构,又是权力实施的结构,两个结构合在一起,自下而上的选举一直到顶,逐层向下的负责一直到底。这样的结构没有断裂,不存在有权和无权二元,权力包含于每个层块,权力源头出自民众。

消除权力与无权的分离,权力就不再是民众之上的统治力量,而是民众对日常信息的自我处理。递进自组织的结构看上去和权力结构依然形似,但权力结构本来就是被窃取的间接沟通结构,二者的区别在于权力源头在上还是在下,决定了一个是统治结构,一个是沟通结构。

权力原本是实现沟通的结构和工具,却被异化成统治民众并与民众对立的权力元。金字塔尖的当权者以个人意志行使权力,即使正好与社会意志“吻合”而使社会意志得到体现,权力也是其私有。递进自组织的当权者作为“和载体”,只能以其承载的共同体意志或社会意志行使权力,才是权力不再私有的标志,使权力重归其原本应有之义。

第八章提出的问题——“能否找到一种方法,可以让‘社会意志’无需通过‘压力’和‘强力’,无滞后地随时实现?”——答案就是递进自组织,通过层层向量求和,以“和载体”取代权力意志,就不再有权力意志对社会意志的扭曲,社会意志得以随时自我实现,也就不再需要用压力或强力去调整、更新权力。

2. 真正 by the people

民主是当今的政治正确。然而真心相信民主的人并不像口头相信的那么多。对于精英,民主往往只被作为反对专制的合法性来源,却非可靠的政治方式。世界仍然只能由精英领导,民主必须由精英代议,人民的作用只是在选举日进行授权,其他时间仍然接受统治。不能说是精英存心架空民主,也不能怪他们认定人民缺乏参与民主的意愿和能力,有递进自组织之前,的确没有其他方法实现真正的民主。

递进自组织的当选者和代议制的当选者,区别在于前者不是“代理人”,而是“和载体”。“和载体”与“代理人”不一样。“代理人”以其个人意志行事,虽然当选与否由选民决定,需要迎合选民,但由于选举规模超出经验范围,且只能定期选举,选民既难以准确判断其是否真正符合社会意志,亦不能及时对其制约,反而还可能受其对数量和的操纵。“和载体”则是“向量和”的体现者和执行者,受经验范围的随时选举制约,任何时候都得按照“向量和”行事,因此不再是“代议”,而是对共同体意志(最终达至社会意志)的直接表达。

林肯的“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孙中山采纳的“民有、民治、民享”之翻译广为人知,但不如胡适译的“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清楚),其中关键在于 by the people。只要做到 by the people,of the people 和 for the people 都会自然而然地应验。但问题在如何 by the people?如果民众无法“自操”政府,by the people 被收缩到单一的“民选”,政府就由当选者操持,弊病和变异随之而来。尤其在当选者有能力将“民选”掏空变质时,“民有”和“民享”就会变为“官有”和“官享”,因此民众能否自操权力实为核心所在,绝非有了选举就可万事大吉。

这当然是难题,人民如何可能操持政府?对此需要把政府理解为公权力——二元社会的公权力是被抽离出来,合在一起,便只能由政府官员操持;递进自组织的公权力分散在每个层块,在层块内由本层块成员自我操持;对更大范围的公权力,则推选“和载体”在上级层块共同操持。整个社会的公权力相当于所有层块的公权力之和,由分布在所有层块的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担,即是 by the people。

因此,by the people一定是人民自治,而非所谓的人民统治。人民统治需要人民是一体,那只能是名义的,实际上由号称代表人民的实体——或是独裁者,或是党和政府,或是代议机构,总之不是人民——进行统治。如同当年在面对苏联文化部长以人民名义做出谴责时,作家帕斯捷尔纳克(Борис Леонидович Пастернак)反诘:“人民!人民!您好象是从自己的裤子里掏出来的。”人民自治只能自下而上,从小的自治一步步扩大联合。以往认为宏观的政治民主是其他民主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社区、村庄等微观民主是次级的。而从自治角度出发,微观组成宏观,政治民主由自下而上的团体民主构成,团体民主才是政治民主的前提和必要条件。

递进自组织本身就是一种参与,由参与而形成组织。覆盖整个社会的公权组织实行递进自组织,便相当于全民参与政府。过去认为全民参与政府只是煽情空想,顶多举行偶尔为之的数量求和公决。但递进自组织让全民参与政府变成现实。那不像公决是所有人对同一问题表态,而是每人只参与自己所属的层块,所有人的参与通过递进自组织的结构形成向量和。

不错,很多人对参与政治和公共议题没兴趣,只关注私域的快乐。但这不能成为质疑递进自组织的理由。代议制才需要人们关注政治和公共议题,递进自组织要民众关注的恰恰是私域与快乐,解决近在身边的问题,然后由“和载体”进行后面的向量求和。

很多情况下,递进自组织中的参与看上去是无形的,不需要开会讨论,没有投票表决,共同体成员各干各的,似乎都是由当选者任意做主。然而人们时刻在参与,只不过参与方式是通过当选者的默契。随时选举的制约使当选者每次做主都要在头脑中模拟向量求和,经验范围使其能准确了解每个成员的要求和反馈,也能让所有成员时刻了解当选者的作为。正是这种关系决定了看似当选者做主,实际真正在决定的却是各行其事的全体成员,当选者是通过默契在追随他们。

所谓民主和参与,并不总得显露在外。如果当选者的作为都恰到好处,其他人何必多费心?看在眼里,乐在心中即可。但是任何偏差都逃不过经验范围的敏锐感知,人们随时能出手,且能立竿见影就够了。递进自组织的基层不是最小的权力。衡量权力大小首先看任免和服从关系。在权力序列中能随时进行任免和必须被服从的源头便是最高权力。递进自组织的基层层块正是这种源头,因此最高权力属于所有的基层参与者——也就是亿万个人组成的人民。

3. 积极自由

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是在有权无权被分为二元时存在的分别。消极自由是为保护无权者不受权力侵犯而给权力划定界限;积极自由则要权力按照道德和正义为无权者提供权利。积极自由往往被权力拿来当作侵犯自由的口实,消极自由相比之下对自由有更好的保护。然而今日人类紧密相关,每个行为都可能影响他人。当自家锅灶都跟大气污染或气候变暖有关,因而涉及道德或违法时,几乎没有什么能免于干涉和被干涉。消极自由的空间不断缩减,仅靠消极自由不能解决生态、资源及全球化一类的问题。当发现人类自由不能没有节制、甚至还需加强节制时,重要的已不是坚守消极自由,而是勇于面对积极自由,并确保其不成为权力压缩自由的口实。

自由与节制是不可分的,可以说没有节制就没有自由。这种节制主要并非从外部施加。完整的个人意志不是某个异想天开的想法,而是人自身针对各种事物的个别意志的自我求和。那种求和过程虽不外露,却时刻在进行中。所谓的斟酌,瞻前顾后,左右思量,上下求索等都是对这种求和的形容。其中充满了“舍”和“得”的衡量。而“舍得”正是典型的节制,完全出自个体自我的决定,因此是自由的节制。没有“舍”便没有“得”,也说明了“舍”的节制给予“得”的自由,二者相辅相成。

个人节制是在与他人互动中形成的,包含着对他人同样节制的期待。所有这类个人节制与期待形成的向量和,即为社会意志的节制。递进自组织可以运行并掌控这种向量求和,再施加给社会成员,形成对每个人的外部节制。这种外部节制不是由某个力量或法律施加,而是在递进自组织的自由组合、充分协商、委员会表决,随时选举等机制的作用下自发地施加,保证对每个人的公平。

如果把公平正义视为平等的节制,积极自由在相当程度上便成为如何把握节制的问题。正义不能是目标,而应是机制——即“会产生秩序的规则”;不能由有形的铁腕推行,而应由无形之手运作。动听的宏大概念往往落入相反结果,问题在于那些概念无法由当事的个体自我操作,只能被有形之手把持。罗素(Bertrand Russell)说希特勒来自卢梭,是因为卢梭主张“迫使自由”,却没有提供防止以公意名义滥用权力的措施,没有给个人防御集体压迫的能力,这种积极自由便会必然地投奔奴役。而递进自组织以向量求和达成社会意志,不是“迫使自由”,是以无形之手达成平等的节制。递进自组织消除有权无权之分,当不再有权力,自由便不会被窃取。当公平正义是由无形之手实现,滥用权力或肆意扩张也不再必然成为积极自由的产物。

不过递进自组织社会仍可汲取消极自由的精神,基于普世价值制定一个经全民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或修正)、同时经递进自组织最高层块一致赞成的人权宪章,作为与递进自组织规则并立的、高于其他所有法律的根本法,用以确保个人的基本自由。

4. 提炼理性

有人说由“庸众”推举“精英”是代议制的悖论。当选举规模远大于选民的经验范围,选民既不能真正了解竞选者,也无法把握领导人应具备的素质。无知可以作为数量相加,但是再多无知也相加不成智慧,智慧却因向量的方向不同无法以数量相加,结果单看都是聪明人,结为群体却成了庸众,道理就在这里。

然而,偏见和局限是相对的。一个公司经理考虑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免不了局限,考虑其公司事务却最全面。农民谈外交政策肯定是瞎说,但再权威的学者也不如他们对本村事务了解。当今世界分为越来越难跨界的多种专业和领域,使得人们不可能得到针对共同事务的同等智慧与参与能力。哪怕给他们再多的平等教育与闲暇时间,也做不到人人成为万事通的全才。当民众在代议制中选举总统或议员,当然只能从国民经济或外交关系而不能从公司或本村事务做判断,落入偏见和局限毫不奇怪。

置身大规模社会的个人有局限和偏见是正常的,没有理由要求人人胸有全局。但是局限和偏见若以数量求和,便被迭加成愈发局限的“深井”,局限程度与规模成正比。规模越大,对权力的压力越大。选举的意义本在择优,在代议制普选中追求数量和的当选者却明知民众是错也得迎合,否则就会被其他操纵数量和的竞争对手超越。权力顺应那种压力对社会不利,也与社会意志的长远目标相违。局限和偏见看似来自民众,却不是社会意志,而是被“数量求和结构”强加于民众的。

解决大众局限不在把每个人都提高到可以把握全局,那永远无法指望,只能用向量求和取代数量求和。那首先要让人们在自己有智慧的领域从事民主,而不是非把他们推到无知领域去从事民主。递进自组织把层块限定在经验范围也是出于此种考虑。对经验范围内的事务,常人无需特殊教育皆能胜任,局限和偏见降到最低。其实全局与局限并不矛盾,全局正是由局限组成,处于不同局部的人视角也一定不同,提炼社会理性就是把所有的局限以向量求和拼接成全局而消除局限,把不同角度的偏见综合在一起而成为正见。

这种方法适用处于同一层块的个人,也适用处于同一层块的“和载体”。递进自组织的上级层块由下级层块组成,每个层块的自我利益和立场即相当于各自的局限与偏见,向量求和将这些局限和偏见逐层拼接为全局和正见,层层递进,达成整个社会的全局与正见。

逐层递进是提炼理性的过程。有两个性质始终伴随:一是各层块选举者与当选者位置接近,素质差距不大;二是当选者在本层块相对出众,主持层块全局也会使其眼光更为全面。前一性质决定了层块内部容易达成共识,选举者不会以偏见和局限约束当选者。后一性质决定了由当选者组成的上级层块可进一步提升理性。每递进一层,选举人和当选人的全局意识便提升一层,眼光更远,责任更大,形成一层托举一层的理性阶梯。

同时,递进自组织还有一种有助形成理性的机制,我称为“隔层保护”——逐层递选在高层与基层之间加入隔层,层次越高隔层越多。不由基层直接选举的高层当选者不直接承受基层压力,要迎合的只是本层块,其决策即使与基层的“数量和”不一致,只要有本层块的支持,间隔层次就保护其免于逢迎大众。这是递进自组织随层次递升理性程度不断提高的原因之一。

社会意志的压力出自社会成员个人意志的“向量和”,大众偏见与局限的压力则是出自“数量和”。之所以在递进自组织中向量和能够矫正数量和,靠的就是隔层。隔层把每人局限只限于其所处局部,把每人权力仅限于经验范围,从而保证了数量和不会压倒向量和。

即使在同一层块,因为三分之二多数才能选举替换在任的当选者,当选者便可以在不同意见超过半数但尚未达到三分之二时,继续坚持其认为正确的选择。这一点亦有助于提炼理性。如果不久便能验证其选择是正确的,便会重新得到多数支持并得到更大信任;若不能证明正确,反对票便会增加到超过三分之二,使其放弃坚持或被罢免。

向量求和不会让单一的偏激压倒全面和长远的平衡,这种意义上的暂时“违背多数”不但可取,而且必要。但是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递进自组织的每一层都可以有效约束上层,为什么约束结果只是提炼理性,却不会叠加大众的局限呢?一方面说当选者只作为“和载体”忠实地追随共同体意志,另一方面又说当选者有能力并有必要在某些问题上违背基层多数,这中间有没有矛盾?

其实,被违背的多数不是向量和,而是数量和——正因为当选者始终是“和载体”,当数量和与向量和不一致时,出于保证向量和,就必须违背数量和。例如得和舍一定是并存的,但是只要没理清,人们往往就只想得而拒绝舍。迭加为数量和,就成了貌似大众的意见。然而不舍不会有得,向量和的选择一定把舍和得放在一起,想得就必须舍。所以,递进自组织的高层决策与大众意见不同,其实只是求出了向量和与尚未求出向量和之间的区别。

可以放心的是,到底什么是向量和,不由高层当选者自己说了算,不会像“人民”概念那样可以信手拈来,任意冒用,而是在递进自组织的逐层求和过程中形成。

5. 递进自治—递进联邦

真正的自治只能是直接民主。但受制于充分直接沟通的限度,直接民主无法在大规模人群中实现,所以萨托利(G. Sartori)断言“(马克思)用自治代替政府的政治设计,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不可能实现,将来也决不可能实现”。萨托利提出的公式是“可以得到的自治强度同所要求的自治广度成反比”、“可能的自治强度同所要求的自治的持续性成反比”(冯克利、闫克文译《民主新论》)。而递进自组织恰恰是用自治代替政府。当全民都纳入公权递进自组织,可视为是一种“递进自治”社会,既是自治,亦是政府,自治广度可以无限扩大,自治强度却不减弱,且能一直保持。

自治体之间的结合可以被视为联邦关系,因此递进自组织也是一种“递进联邦”。这种“递进自治—递进联邦”中的每个层块,一身兼具几种状态——自身是自治体,对上是组成上级联邦的成员体。对下则是由下级层块组成的联邦体(基层层块可视为由成员个人组成的联邦体)。

随着全球一体化,人类越发结为命运共同体,总有一天需要构建覆盖全球的超级联邦。面对那种管理重负,唯有层层自治取代统治,把管理分散于各个自治体自我消化。自治的基本冲动导致每个层块会将决策和管理权尽多留给自己。因此联邦怎样扩展都不会达到管理能力的极限。各国中央政府担负的国防和外交职责,也会随着世界大同逐步减少以致消失。

愿意保持主权独立的人不必担心,递进自组织的本质是多核心,不但不会追求大一统,且正是让主权分散到所有社会成员,将“主权在民”的口号变成现实。从“递进自治—递进联邦”角度,“独立”还是“统一”的问题不再值得看重。递进阶梯上的每层联邦只是下层高度自治的成员体出于需要进行的联合,所谓“独立”就是自治,所谓“统一”就是联邦。“独立”和“统一”不过是相辅相成的一体两面。

至于递进自组织何时突破国家范围,进入国际秩序,眼下只能当作科幻小说。人类总体是否能解决国家、民族、宗教、历史文化、地缘政治等方面的差异而实现向量求和,似乎连最大的想象力都不敢触碰。不过回头看人类的全球化,哥伦布以来的五百年超越以往几万年,未来的加速只会更疯狂。如何保护地球,开发宇宙,控制科技,摆平族群……没有全球秩序的整合不可能应对得了。我在2000年开始动笔写的《有托邦》一书,正是把“递进自治—递进联邦”当作解决方案。

第十二章 实现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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