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元社会【权民一体论-王力雄】

本章提要:社会的基本划分是有权和无权;从组织角度可描述为“权组织+被组织”;权力的强制性主要不是出于强力,而是出于组织的程序性沟通。】

1. 有权和无权

我们熟悉的社会一直是以权力划分的二元结构——一元是权力,另一元是无权:统治—被统治、管理—被管理、官—百姓、当局—公众、国家—人民……历史上各种社会的性质不同,这种二元都一样。古代是朝廷和百姓,现代换成代表和被代表者,公仆和人民……本质区别仍是有权和无权。其他的划分——阶级、阶层、等级、集团、族群、强势弱势等,都不如有权无权的划分清楚明了。各种主义和学说无论怎样分歧,也都把权力视为自在的“利维坦”(Leviathan),既要靠它管理民众,又要对其进行驯服,防范它压迫民众。以民主制约权力,出发点也是把权力当作对象进行“监督”、“选举”或“罢免”。在人们观念中,这种分离似乎与生俱来,不假思索。

权力自古便是争夺目标,抢到手就成为高踞社会之上的主人。然而权力到底是什么?它不是具体物质,没有实体,却无一不被人时刻感受,无形但有效。有人认为权力是职位。的确,官员一退位,荣耀就烟消云散,原本前呼后拥者立刻投向新官。然而垂帘的慈禧和退休的邓小平都无职位,却是大权在握。

有人说权力源于强力,但是强力不是权力。持枪罪犯迫使受害者服从,不能说实施了权力。权力的强制性无疑包含强力,更多强制却不需要使用强力。如扣工资不是强力,却是强制。日常人们服从权力,主要是服从非强力的强制,甚至不显露强制,服从权力被人当作只能如此的“天经地义”。在这种“天经地义”中,更能看到权力的本质。

权力存在于组织。无论是国家组织、社会组织,或公司组织、村庄组织,有组织就有管理和被管理,就存在有权无权,以及无需强力也得服从的“天经地义”。强盗与受害者没有组织关系,因而没有权力关系。

国家之间各为独立组织,权力体系也相互独立。一个国家被另一个国家占领,相当于强盗与受害者的关系,同权力无关。如果占领国在被占国建立了政权,便有了权力关系。若抵抗者不承认,占领政权对其就仍然只是强力。

“天经地义”源于组织成员的同意。这种同意首先是因为人的生存与发展需要组织。权力维系组织运转,是权力的第一要义。如果权力只有对人的管束压迫,人便会脱离组织,权力对其也就不复存在。人们容忍压迫,说明组织带来的好处大于压迫的坏处。

当然,人若没有选择离去的自由(如奴隶),就更多是因为强力的强制了。

2. 权组织+被组织

组织理论一般把组织分为他组织和自组织。经典定义是:组织在形成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的为自组织,否则是他组织。

人是社会动物,会自发形成组织。自发组织的初始往往是自组织——没有外来指令,参与者直接沟通协商,没有压迫和强制,是人们出于自身利益需要的自愿结合。利益受损,人就会离开。因此自组织状态下人们彼此平等,相互认同。

以自组织和他组织分类会遇到如下问题:一是最初的他组织是如何产生的?例如是在人类学家描述的从血缘族群发展到国家组织,自组织在哪个环节变成了他组织?最初的外界干预是什么?他组织又怎么会在后来登上统治地位?二是自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需分出子组织(次级组织)。子组织往往由母组织推动和调控,运转也受母组织干预,因此子组织符合他组织的定义。那么由这种子组织组成的母组织还算自组织吗?这后一个问题已经包含了对前一个问题的一种回答——他组织可以由自组织演变形成。

他组织的概念对本文要做的分析并不实用,因为很难相信今日还存在没有外界干预的组织。即便是边远地区的村民自发合作,也受到国家法令、政府政策乃至村干部的干预。在这层意义上便几乎没有不属于他组织的组织,以其分析会失之笼统。

本文提出一个“权组织”概念——实施权力的组织。典型的权组织是由官员和官僚组成的政府。企业、学校、机构也各有其实施权力的系统。各种权组织之间不一定直接从属(除非整个社会被全能型专制权力控制),但最终在国家权力的框架内,各种权组织共同构成二元社会的权力元。

任何他组织的内部都有权组织,可以把他组织分解为“权组织”和“被组织”。“被组织”指的是由“权组织”对无权者进行组织,看似组织起来的无权者在本质上仍是无组织(一离开权组织即会显现为无组织)。把他组织分解为权组织和被组织,有助于体现组织内部的二元关系。

他组织定义所说的“组织受外界干预”可以这样看——发出干预的是外界的“权组织”,接受和贯彻外界干预的是组织内部的“权组织”。当组织受外界“权组织”干预时,即是该组织的权组织接受“被组织”,再由该组织的“权组织”对组织内部完成“被组织”。

由此看自组织也会更明确——只要是自组织,就没有权组织,也不是被组织。一旦自组织内出现权组织,自上而下进行被组织,自组织就不再是自组织。按此标准,当前社会规模稍大的正式组织都不可能是自组织。

“权组织+被组织”是二元社会的基本关系,社会从整体到局部皆如此。权组织是自上而下的倒树结构,结构的每个节点皆对上接受指令,对下发布指令,将无组织的无权者组织起来。

权组织内部也是被组织,自上而下,形成逐层扩大的金字塔。上级是其下级的组织者,下级被上级所组织,再去组织更下级,而无权者的被组织由权组织的基层官员具体实现。基层以上的权组织层级,除了制定决策,主要是为了管理权组织自身,使其成为贯彻权力意志、让无权元实现被组织的有效机器。而权组织的层级主要是出于权力自身沟通的需要。

权力分立的社会并非由一个权力金字塔自上而下统治,并列的权组织相互竞争制衡,但社会总体仍然是“权组织+被组织”的结构。

3. 组织与沟通

权力存在于组织,沟通是组织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活动,是组织的基础,因此也是权力的基础。本文只从这个角度讨论沟通。

沟通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无所不在、时刻发生的。当一个群体形成了常规的程序化沟通,便有了组织的性质。

如果群体中人们各自分头沟通,从排列组合看,任何一人可能与其他人(包括其他人的不同组合)发生的关系数(且不说具体内容),等于2的n-1次方减一(2n-1-1),即每增加一人,群体可发生的人际关系数约增加一倍。9人是255;20人是524,287,为9人的2,048倍;50人约为56万亿(5.6294995e+14),为20人的一亿倍以上……因此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各自分头沟通便无法做到,必须以固定、集中、合并的程序化沟通进行简化,群体才能共同行动和相互协作。沟通包括信息、反馈、管道三个方面,所谓的程序化沟通主要体现于管道的安排与固化上。用各种沟通管道搭建成将群体纳入其中各司其职的结构,即为组织。

权力体现于对这种管道的掌控,通过开放某些管道,堵塞另一些管道而控制沟通,既能统一决定群体的共同行动,又能分别决定群体成员的不同处境。这种沟通结构即为权组织。由权组织沟通无权者,便是无权者的被组织。

4. 权力与沟通

权力到底是什么?本文不去梳理已有的诸多理论,只从沟通角度认识权力。

设想一公司有某个被多数同事厌恶的小人,某天钻营得逞被董事会任命为总经理,尽管他一点也没变,人们立刻就得服从他。变化源于哪里?表面是总经理的职位,但职位的作用要放在沟通背景上理解。总经理是公司沟通结构上的枢纽,不管由谁担任,公司的各条信息沟通管道都交汇其上,这是由组织结构确立和保证的。

以聘任一个部门经理为例,假设流程如图1:

正常程序是:人事部门按总经理的要求选择对象,总经理批准后正式聘任;财务部门从总经理处得到给受聘者发薪的指令;财务部门并不知道公司需要什么样的人,也不必知道。哪怕总经理结党营私安插了一个马屁精,财务部门见到指令也得照发工资。而人事部门虽然清楚公司所需的人才,没有总经理同意,再合适的人也无法聘用,因为财务部门不按人事部门指令发工资。假设人事部门通过直接沟通说服了财务部门,超越总经理聘任了更称职的部门经理。受聘者上任的部门是否接受其领导?公司其他部门又是否与其配合?一步程序的破坏如同电路“短路”,会造成诸多错乱。

退到底,就算公司各方在私下沟通后都接受了人事部门聘的部门经理,与其配合,等于全体员工共同废黜了总经理,那样即使公司内部可以运转,与公司外部的沟通也会有问题。本需通过总经理之法人地位对外衔接的组织关系、经济合同、银行贷款、供货进货等……既得不到法律认可,也得不到客户信任。

至此,各部门仍不得不服从总经理——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权力与沟通的关系,以及权力的“天经地义”之所在。

第二章 沟通结构

目录

评论